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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5月28日,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25岁的员工胡新宇在连续加班一个月后,因劳累过度,导致体内多个脏器衰竭,不幸去世。他的生前好友在为他送行时祈求:但愿天堂中不再有加班。 如果说胡新宇的“过劳死”是个极端的例子,但在现实生活中,“过劳”的现象却相当普遍。一项针对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四座城市白领的抽样调查显示:近八成的人经常加班,60%的人每周加班时间超过15个小时,最高的每周要加班40个小时。 “过劳”现象能否避免?现行法律能否维护“过劳者”的权益?“过劳死”能否列入工伤范畴?《撞击》诚邀您发表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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